
OTC
| 乙 类 |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银翘解毒丸
汉语拼音:Yinqiao Jiedu Wan
【成份】金银花、连翘、薄荷、荆芥、淡豆豉、牛蒡子(炒)、桔梗、淡竹叶、甘草。辅料为蜂蜜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;气芳香,味微甜而苦、辛。
【功能主治】辛凉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发热头痛,咳嗽,口干,咽喉疼痛。
【规格】每丸重9克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丸,一日2~3次,以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。
【不良反应】据文献报道银翘解毒丸有心慌、胸闷、憋气、呼吸困难、大汗淋漓、面色苍白、眼前发黑、恶心呕吐的过敏性反应及过敏性休克。
【禁忌】对本药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孕妇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闭,防潮。
【包装】药用铝箔和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包装(外加聚酯/铝/聚乙烯药用复合袋包装);每板5丸,每盒1板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九册,标准编号:WS3-B-3693-98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3020379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5年10月01日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持有人名称:河北康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持有人地址:河北省安国市现代中药工业园区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河北康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河北省安国市现代中药工业园区
邮政编码:071200
电话号码:0312-3501866
传真号码:0312-35069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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